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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廠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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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防治

品質暨環境政策

  • 空氣污染防制

    • 防制設備:乾式處理系統+袋濾式集塵器
    • 設置監測顯示板,顯示排氣中粒狀物、氯化氫、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之排放情形。
    • 設置連續自動監測系統,並與主管機關連線,傳送即時排放數據。
    • 排放標準:(含氧量參考基準:11%,乾基)

      項目 合約保證值 法規標準值 單位
      粒狀物 DUST 4.05 81 mg/Nm3
      氯化氫 HCL 20 60 ppm
      硫氧化物 SOx 15 150 ppm
      氮氧化物 NOx 75 220 ppm
      一氧化碳 CO 20 150 ppm
  • 水污染防制

    • 垃圾滲出水:
      為垃圾貯坑中貯留之高濃度有機廢水,經收集過濾後集中噴入爐內高溫焚化處理。

    • 有機及無機廢水:
      包括生活廢水及洗車廢水等有機廢水及灰燼貯坑中貯留之無機廢水,均送至廢水處理場處理後於廠內循環使用。

    • 全廠廢水零排放。

  • 惡臭防制

    • 垃圾傾卸區採密閉負壓設計,所需燃燒空氣由垃圾貯坑上方吸入焚化爐內燃燒,使臭味不致外洩。
    • 焚化爐內溫度維持在850℃以上,以消除垃圾所產生之臭味。
    • 採用密閉式垃圾車。
    • 設置垃圾車清洗設備。
  • 噪音管制

    • 全廠採用封閉式廠房
    • 採用低振動、低噪音設備
    • 設備加裝消音器
    • 使用防振裝置
    • 設備加裝防音罩
    • 廠界噪音標準:

      時段 設計保證值 第二類管制標準
      早上七點至晚上八點 60分貝 60分貝
      晚上八點至十一點 55分貝 55分貝
      深夜十一點至翌日清晨七點 50分貝 50分貝
  • 廢棄物處理

    • 飛灰及反應生成物送至新北市飛灰固化廠予以固化後,通過TCLP後,再運往新北市境內衛生掩埋場最終處理;底渣則運往處置公司作再利用。

    • 廢水處理產生之污泥則投入爐內焚化。

污染防制設備

  • 垃圾接收系統

    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
    地磅 2組 40 公噸/組
    傾卸門 12組 寬 5 公尺;高 5 公尺
    巨大垃圾破碎機 1組 20 公噸/時
    垃圾貯坑 1組 15,600 立方公尺
    垃圾吊車 2部 抓斗容量 7 立方公尺
  • 焚化系統

    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
    焚化爐爐體 3爐 450 公噸/爐/天
    一次空氣送風機 3套 67,500 立方公尺/時/套
    二次空氣送風機 3套 18,000 立方公尺/時/套
    一次空氣預熱器 3套 燃燒空氣預熱至 220 度
  • 灰渣處理系統

    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
    底渣冷卻設備 3套 5 公噸/時/套
    底渣輸送設備 3組 5 公噸/時/組
    飛灰輸送設備 3套 5 公噸/時/套
    灰渣貯坑 1座 900 立方公尺
    底渣吊車 2部 72 公噸/時/部
  • 廢氣處理系統

    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
    乾式洗滌塔 3座 139,000 立方公尺/時/座
    袋濾式集塵器 3組 139,000 立方公尺/時/組
    誘引式抽風機 3套 175,800 立方公尺/時/套
    煙囪 3支 高度 120 公尺
  • 能源回收系統

    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
    廢熱回收鍋爐 3座 蒸汽量 39.15 公噸/時/座
    渦輪發電機 1座 24.8百萬瓦特
    汽冷式蒸汽凝結器 1座 蒸汽冷凝溫差 35 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