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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防治
品質暨環境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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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污染防制
- 防制設備:乾式處理系統+袋濾式集塵器
- 設置監測顯示板,顯示排氣中粒狀物、氯化氫、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之排放情形。
- 設置連續自動監測系統,並與主管機關連線,傳送即時排放數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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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放標準:(含氧量參考基準:11%,乾基)
項目 合約保證值 法規標準值 單位 粒狀物 DUST 4.05 81 mg/Nm3 氯化氫 HCL 20 60 ppm 硫氧化物 SOx 15 150 ppm 氮氧化物 NOx 75 220 ppm 一氧化碳 CO 20 150 p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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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污染防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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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滲出水:
為垃圾貯坑中貯留之高濃度有機廢水,經收集過濾後集中噴入爐內高溫焚化處理。 -
有機及無機廢水:
包括生活廢水及洗車廢水等有機廢水及灰燼貯坑中貯留之無機廢水,均送至廢水處理場處理後於廠內循環使用。 -
全廠廢水零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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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臭防制
- 垃圾傾卸區採密閉負壓設計,所需燃燒空氣由垃圾貯坑上方吸入焚化爐內燃燒,使臭味不致外洩。
- 焚化爐內溫度維持在850℃以上,以消除垃圾所產生之臭味。
- 採用密閉式垃圾車。
- 設置垃圾車清洗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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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音管制
- 全廠採用封閉式廠房
- 採用低振動、低噪音設備
- 設備加裝消音器
- 使用防振裝置
- 設備加裝防音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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廠界噪音標準:
時段 設計保證值 第二類管制標準 早上七點至晚上八點 60分貝 60分貝 晚上八點至十一點 55分貝 55分貝 深夜十一點至翌日清晨七點 50分貝 50分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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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物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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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灰及反應生成物送至新北市飛灰固化廠予以固化後,通過TCLP後,再運往新北市境內衛生掩埋場最終處理;底渣則運往處置公司作再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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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水處理產生之污泥則投入爐內焚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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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防制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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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接收系統
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 地磅 2組 40 公噸/組 傾卸門 12組 寬 5 公尺;高 5 公尺 巨大垃圾破碎機 1組 20 公噸/時 垃圾貯坑 1組 15,600 立方公尺 垃圾吊車 2部 抓斗容量 7 立方公尺 -
焚化系統
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 焚化爐爐體 3爐 450 公噸/爐/天 一次空氣送風機 3套 67,500 立方公尺/時/套 二次空氣送風機 3套 18,000 立方公尺/時/套 一次空氣預熱器 3套 燃燒空氣預熱至 220 度 -
灰渣處理系統
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 底渣冷卻設備 3套 5 公噸/時/套 底渣輸送設備 3組 5 公噸/時/組 飛灰輸送設備 3套 5 公噸/時/套 灰渣貯坑 1座 900 立方公尺 底渣吊車 2部 72 公噸/時/部 -
廢氣處理系統
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 乾式洗滌塔 3座 139,000 立方公尺/時/座 袋濾式集塵器 3組 139,000 立方公尺/時/組 誘引式抽風機 3套 175,800 立方公尺/時/套 煙囪 3支 高度 120 公尺 -
能源回收系統
主要設備名稱 數量 規格 廢熱回收鍋爐 3座 蒸汽量 39.15 公噸/時/座 渦輪發電機 1座 24.8百萬瓦特 汽冷式蒸汽凝結器 1座 蒸汽冷凝溫差 35 度